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0号)、《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暂行管理办法》(豫政办〔2010〕135号)、《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结合学校实际,参考同类院校做法,我们草拟了《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草案)(见附件)。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邮箱:158564092@qq.com。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王涛
联系电话:63516522
附件: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