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采购原则
凡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的采购项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障有力的原则进行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
二、采购方式
根据本次防控应急专项预算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经应急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后自行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至5万元的,经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应急采购单位组建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自行采购。
(三)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的,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应急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组建采购小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采购。
三、相关要求
1、为减少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应急采购小组可采用电话询价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2、应急采购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凭据和相关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
3、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应急采购预算达到报备限额要求的,应急采购单位应向纪委网上报备。
4、因学校信息化建设尚未将招标采购申请及审批手续嵌入学校OA办公系统,相关采购申请及审批手续可先采取电子邮件报送,待疫情解除后,有关书面手续(含相关采购合同)再由相关人员集中办理。
5、本暂行办法仅适用本次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工作。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