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支部党建 | 资产管理 | 招标公告 | 结果公示 | 政策法规 | 文件下载 | 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公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的通知
2020-12-02 13:03  

各院部、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和充分竞争的项目建设采购环境,规范我校采购文件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了《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服务类)》(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试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河南省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新的调整,从其规定。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均为法律法规禁止条款,请各采购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服务类)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