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项精神文明规定的贯彻落实,经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小组,现将小组及成员名单、职责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组 长:卫怀英
副组长:马建华 杨永民
成 员:刘中立 王涛 刘浩 申磊 赵东昀
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办公室由刘浩负责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
三、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是负责办理文明单位创建日常工作;二是负责校文明办的联络衔接工作;三是提出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安排意见;四是总结创建活动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五是收集创建活动中的各种资料归档,迎接检查考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