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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1-12-02 09:32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学校资产结构,减少无效资产对教学资源的占用,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8〕54 号)要求,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结合2021年度资产盘点结果和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现组织开展全校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资产处置的分类及要求

(一)处置资产分类

分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

(二)处置要求

1.购置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

2.申请待处置资产必须有实物,不能正常使用且不具备维修价值。

、资产处置的步骤

(一)使用部门申报

各使用部门在2021年度资产盘点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见附件1),单位价值高于(含)10万元的资产,需填报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见附件2),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根据待处置资产类别,分别提交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见附件3)审核,妥善存放待处置实物,等待核实回收。

归口部门审核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使用部门提交的待处置资产明细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处置意见,对单位价值高于(含)10万元的资产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出具同意报废的论证材料,并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信息进行分类汇总。

(三)报废资产实物处置

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资产信息,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报废资产情况、资产存量和实际工作需要等综合情况进行会商,上报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含实物收交)。

(四)处置资产账务核销工作

报废资产实物处置后,财务处上缴处置收益,国有资产管理处向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办理资产处置报备手续。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凭相关手续分别进行账务核销。

三、时间安排

1.各资产使用部门须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提交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过期视为不参加本次资产处置。

2.公开处置阶段(含实物收交),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处置工作,指定1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进行实施。

2.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摸清本部门待处置资产使用和分布情况,严格遵循此次资产处置要求,准确把握资产处置标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3.各部门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和材料报送,保证全校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63516522


附件: 1.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

2. 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

3. 部分归口管理部门及联系信息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122






附件【附件3:部分归口管理部门及联系信息.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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