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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7-14 15:08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建设、校园改造和办学资源调整项目较多,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暑期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1. 认真做好项目改造、拆迁等建设期间涉及原有固定资产的拆除登记及保管工作;加强待报废资产的存放管理,坚决杜绝随意丢弃行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需要变更资产归属单位的,资产原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调拨转移手续,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3.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认真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二、加强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1.各部门、单位将固定资产以出租出借方式对外有偿使用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暑假期间,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将所占用、使用、管理的公房及场地转借、出租或利用学校资源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各类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产出租出借的专项管理,建立出租出借管理台账;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后的制度管控和风险防范,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固定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取得的收益,须全部上缴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隐匿,不得坐收坐支;严禁形成“账外账”和“小金库”。

4.凡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或备案及未按规定上交收益的,一经查实,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法律、行政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切实落实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各占用、使用、管理资产的部门、单位要强化和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其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单位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安全完整的责任。资产使用(保管)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资产管理系统中个人名下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希望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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